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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引进人才1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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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引进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2025年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引进人才工作。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人才10名,岗位需求详见《2025年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专业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为报名日之前。不接受以第二学位、二学位或辅修专业报名。

2.年龄条件:

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即1994年9月10日以后出生。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3)受到过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

(4)受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是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8)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9)被辞退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11)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12)呼伦贝尔市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13)现役军人;

(1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呼伦贝尔市本级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办法(试行)》要求,报名人员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1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16)其他不适宜参加此次引进人才的情形,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取消报名资格。

4.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可采取现场报名、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填写《2025年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相关信息。具体报名方式及所需相关材料请与《2025年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中咨询电话进行沟通。

(2)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学习、工作经历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核的,责任自负。

(3)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或咨询相关要求,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4)报名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凡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5)在引进人才工作过程中,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此次引进人才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与引进人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引进资格。资格审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并提出审核意见,将审核结果告知报名对象。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及时告知未通过审核的理由;对报名资料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告知本人作出补充或说明。资格审核与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核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资格审核材料包括: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技能证书;

(4)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报名人员属于呼伦贝尔市域外机关或事业单位列编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材料。

(三)评估认定

评估认定分为笔试、面试,由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笔试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需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1.笔试。对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在统一时间内开展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开考前,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通过报名成功人员预留邮箱发放准考证。引进人才各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初审通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开考。取消岗位报名成功人员可以调剂至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2.面试。笔试结束后,以引进人才各岗位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超过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拟进入面试最后一名为2人及以上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如若剩余1人参加面试,则面试成绩需要达到当日考场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体检考察环节。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结构化面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总成绩计算。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4.按照岗位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并在呼伦贝尔人才网进行公示。

(四)体检、考察

1.体检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对于放弃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和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资格。

3.体检医务人员与体检者有构成回避关系的,体检医务人员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2人以上的考察组,统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通过实地走访调查、个别谈话、查阅个人档案和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及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与引进岗位人岗相适程度。考察环节出现不适宜职位的情形,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呼伦贝尔人才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待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关于做好2025年度呼伦贝尔市引进人才聘用工作的通知》后,由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办理引进人才手续。对存在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存在影响引进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引进手续,待查实后由领导小组做出是否引进的结论。

(六)递补

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对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的岗位缺额,按照同一岗位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每个环节仅递补一次。

(七)试用期制度

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事业单位与引进的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引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即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结束后,由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对引进的人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试用期满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办理解聘手续。

(八)服务期制度

引进的人才3年内不得调离本单位,5年内不得调离呼伦贝尔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

三、其他

(一)本次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引进人才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查实,取消引进人才资格。

(二)引进人才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如因其他因素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相关网站发布公告。

(三)本次引进人才工作的资格条件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470-8216604。

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0470-8217452。

报名咨询电话:0470-8216291。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附件:

附件1:1.2025年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

附件2:2.2025年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引进人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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